- 四種死
- ﹝出阿毗曇毗婆沙論﹞ 〔一、 壽盡財不盡死〕, 謂如有人, 由宿業故, 報壽既短; 於現生中, 復不積善作福。 但經營生理, 多求財物。 其壽已盡, 積蓄尚多, 是名壽盡財不盡死。 〔二、 財盡壽不盡死〕, 謂如有人, 不能經營生理, 少有財物。 壽雖未盡, 積蓄素無, 或因飢餓, 或由凍苦, 遂致於死, 是名財盡壽不盡死。 〔三、 壽盡財盡死〕, 謂如有人, 作短壽業, 又不能經營財物, 一旦壽盡, 其財亦盡, 是名壽盡財盡死。 〔四、 壽不盡財不盡死〕, 謂如有人, 廣作壽業, 廣作財業; 其財未盡, 其壽未盡, 以餘因緣, 忽遭橫死, 是名壽不盡財不盡死。
* * *人死亡的四種因由, 即壽盡財不盡死(壽命盡而死), 財盡壽不盡死(因貧困而飢死凍死), 壽盡財盡死(因貧困與壽命盡而死), 壽不盡財不盡死(即各種的橫死)。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